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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有明月照山河

《大卫·戈尔的一生》影评:生死问题

  无疑,这是一部引发思考的电影。引发思考,比盖棺定论好。引发什么思考呢?从剧情内容上讲,就是有关“死刑废与立”的思考。从人物形象上讲,就是有关“生死观念”的思考。

  生死,是最大的悬念。这个砝码够重,拴住人的心,一直往下坠。先说死刑的废与立,在我浅薄的认识中,这是发达国家应当优先考虑的问题。在国民整体素质有待提升、法治意识相对薄弱的发展中国家,我们还停留在完善顶层设计、健全法律制度、逐步唤起民智的初级阶段。就影片反映出来废除死刑的观点,大致总结如下:1.以暴制暴的法律带有原始落后色彩,不适宜于发达的文明社会。2.死刑成本高昂,需要纳税人共同分担。3.死刑的设置,在客观上无法起到抑制、减少犯罪的作用,甚至会起到反作用4.死刑具有无可挽回性,由于司法制度无法绝对避免冤假错案,故而容易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。5.概括来说,就是逻辑上的人权问题,死刑犯也有基本的生命权。本质上,故意杀人与执行死刑,都是杀人。

  不是法学专业,就不一一辩驳了。但无可否认的是,《大卫·戈尔的一生》提醒了我,应审慎看待“死刑”。说白了,还是态度与思考。

  说“生死观念”。一言以蔽之,理想主义者,向死而生,以死为生。西方文化,这里不得不提到苏格拉底。诚然,如电影里讲的,历史上是有这样一种说法,即苏格拉底在法庭上,提出用“罚款三十金币”代替自己即将面临的“死刑”。他的这一言行,直接激怒了陪审团,甚至导致了最后多数人同意对苏格拉底判处死刑。历史本是这样,许多事无从考证,关于“三十枚金币”,权当一个故事听听吧!苏格拉底之死和雅典民主制度是密不可分的,谈论这个宏大的命题,出力不讨好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《克里同篇》和《申辩篇》。粗略读一遍,就可以大致了解苏格拉底之死。在我看来,苏格拉底甚至已经摆脱了道德层面的生死观念。作为哲人,他对自己的信念深信不疑,且终其一生为之不懈论证。他不畏死亡,练习死亡,时时刻刻准备迎接死亡的到来。这还真不像理想主义者的那股冲劲儿。

  无论何时何地,不要沦为犬儒。“活着就是一切”,这种弥漫着悲观情绪和失败主义色彩的话,应弃之如敝屣。我觉得比较温和中肯的观念,是“活着就是一种成就”。论生死,苏格拉底赴死时,曾向世人抛下一个永恒的问题。生与死,哪个更幸福?

  的确,只有神知道。

  补充一点,电影的剪辑很有力道,尤其是交叉剪辑的手法,营造了压迫感。但是,根本的逻辑有硬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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